來港投資的入境簽證/進入許可申請,如符合下列準則,可獲考慮批准:
- 沒有保安理由拒絕申請,而申請人亦沒有任何已知的嚴重犯罪記錄;
- 申請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,通常指持有有關範疇的學士學位,但在特殊情況下,具備良好的技術資格、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/或備有文件證明的有關經驗和成就,亦可予接受;以及
- 申請人能夠對本港經濟作出重大貢獻。
在港保證人如欲申請來港投資,申請人必須提名一名本地保證人。本地保證人可以是公司或個人。如保證人是個人,應符合以下條件:
- 年滿18歲或以上;
- 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;以及
- 熟悉申請人。
*以上資料由香港入境事務處資訊提供